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》国环评规评(2017)4号、《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噪声和固废)工作的通知》川环办发(2018)26号,现将安岳县长河源镇卫生院《安岳县文化镇等5家乡镇卫生院项目(安岳县长河源镇卫生院项目)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;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10日—2025年4月7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必须加盖公章。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如下:
验收意见.pdf
验收报告.pdf